
园林绿化施工前该做哪些准备?
在园林工程施工中包含:园林基本工程地形塑造、园林建筑、置石与石***山、仿塑与雕塑、挡土与景墙、园路及场地、水景、给排水与供电、栽植工程等。
一、绿化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是规划和种植没计图。绿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绿地系统。种植设计是园林植物造景和进行合理配植的依据,在施工前必须熟悉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二、为了在施工中充分领会设计意图,施工前,应由设计人进行设计交底,到现场进行核对地形,以减少工作中失误。
三、绿化的景观好坏,取决于优良的植物材料,所以在施工前,对准备的植物材料应进行检测,以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四、为了使绿化工程进度快,质量好,成本低,事先必须编制施工计划,部署全部施工活动,以达到施工程序合理,施工方法和技术先进,施工机具、劳动组织合理,各方面协作配合协调,确保全面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五、注意事项:凡是遇有建筑、市政、绿化的综合工程时,同时施工,必然会产生矛盾。为了避免绿地遭到损坏,应在建筑、市政及地下管线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绿化栽植,有利于巩固绿化成果。
濮阳市五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介绍?
濮阳市园林绿化处是隶属于濮阳市市政园林管理局的副县级全供事业单位,其前身是濮阳市园林绿化队,19***年2月更名为濮阳市园林绿化工程处,2003年9月更名为濮阳市园林绿化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具体实施园林绿化发展方案;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城市公共绿地、干道绿化带及行道树的养护与管理等。
城市绿化条例?
关于破坏绿化带的法律条文如下: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院令第100号)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取其他补救措施。中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问题
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和居民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对城市绿化格局的规划,需要按照城市景观生态规划的原则,对于城市的气候、水文、地质及绿地格局进行认真分析,依据景观生态格局分析的方法进行计算同时结合整体用地性质确定。在绿化建设的其它方面,如物种的选择与搭配,生态过程的分析等方面,也需要大量科研分析和相应技术的运用。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发生脱节,各类绿地数量严重不足,大大滞后于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态环境防护的要求。居住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绿地比例失调,在老的建成区,绿地更少。因此必须尽快编制、调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布局。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问题
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随意伐木毁绿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导致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破坏。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中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造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制问题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许多地方性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亟待健全。许多城市未能根据中央和***院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相应制定一些地方性配套的绿化法规,因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根本无法依法进行行政管理,造成城市的绿化目标不明确,扩绿无***,绿地不落实。尤其是城市绿化设计质量低下,施工混乱,引起行业间不正当竞争,形成恶性循环。
4.城市园林绿化意识问题
城市在规划建设中,绿地预留面积比例不足,大面积、大手笔、高质量、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很少。城市园林绿化过分强调草坪,缺乏高大乔木。应提倡建造乔、灌相结合的复层群落。树种选择偏重花色树形,忽视其他抗空气污染的树种。城市广场地建造未从广场功能和市民要求出发,在破坏绿色上构建起来人造景观,过分重视城市绿化的景观效益,盲目追求覆盖率,忽视城市绿化的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