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村村民承包以前被他人占用但是没有承包合同的草地,应该怎么处理?
公共的土地以前闲着荒废了,利用价值不大,有人不声不响地占用了,也是件好事,毕竟有效利用了土地***。
现在这块土地竟然吃香起来了,有人提出要承包它,那就应该找土地的主人商量。公共土地归村部管辖,公共***归全村村民集体享有,每个村民都是公共***股份制成员。村部是代表,应该为全体村民谋利益。
以前的占用者就不能再白白占用了,如果他想继续使用这块地,就当与提出承包者公平竞选,谁出的承包费多就归谁使用。如果双方都执意要用这块地,可以商定一个合理的价格,然后抓阄决定。
抛荒五年以上的土地,谁耕种谁受益,这是有法律条文的。人家开垦出来的荒地,既要人工成本,又要肥料成本,慢慢耕种才能变成熟地。村里要想收回经营权也应该按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为原则,赔付土地承包转让费。